[討論]發現到處抓狗吃,吃狗肉的香肉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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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討論]發現到處抓狗吃,吃狗肉的香肉店

文章路見不平 » 週三 8月 30, 2006 5:02 pm

最近有一台小貨車
車牌號碼OM-7999
專門抓狗,他謊稱是環保局清潔隊
身高約155左右,年紀約60歲左右
皮膚很黑,瘦瘦的老人

他腰間會攜帶鐵絲,圈狗用!或是拿一很大很大的網子網狗

上次我跟他發生爭執,請他把車上的狗放下來
小貨車上面有一隻名犬米格魯、一隻小白(我救不了牠們)
他不肯,還用很大支的網子推我

他大約早上8點-9點半左右會出現在斗六夜市那邊的公園
抓流浪狗,連住戶門口的狗都會抓

大家要小心,他到處抓狗
路見不平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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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訪客 » 週日 9月 03, 2006 9:38 pm

沒有錯~就是他們.我找他們很久了.大家一定要注意他們真的會慌稱他們是清潔隊的-我也有遇過-看到這種人就給他毒打.他才不會太囂張-尤其是冬天時-不只他一人還多了一個老女人-本人就有跟他衝突過了-絕對絕對不能怕他-之前我就有警告過他了.後來他還是有來抓.只不過他比較不敢太囂張了~大家一定要救牠們.可以的話可以報警抓他們....我之前有查過他們有被抓狗被抓到警查局過-所以他們有按底了....請大家有愛心.看到的話不要讓他們走.馬上報警他們覺對覺對會怕
訪客
 

文章訪客 » 週日 9月 03, 2006 10:06 pm

轉載【TVBS新聞 】

天氣轉涼,香肉店生意又跟著變好了嗎?雲林斗六一名60多歲的老阿伯,專抓路邊的流浪狗賣給香肉店,去年6月警方抓過一次,不過這名阿伯及時逃走,沒想到他下午又在路邊抓狗,過程被記者拍了下來。

阿伯頭戴藍色安全帽,機車後面載了網子還有狗籠,裡頭已經有7、8隻小狗,不過阿伯還不滿足,刻意放慢騎車速度,眼睛不斷搜尋路邊的流浪狗。

看到小黃狗徘徊在田邊,阿伯停下機車,拿著網子跟過去,別看阿伯已經60多歲,身手還不錯,不到幾分鐘,阿伯拎著小黃狗的脖子,放進狗籠裡。

其實這已經不是阿伯第一次抓流浪狗,去年6月,阿伯就把抓來的流浪狗賣到香肉店,警方循線追查,阿伯早就落跑,警方只好對香肉店開罰;不過隔了一年多,加上最近天氣轉涼,阿伯又開始抓流浪狗< 我只能提供這些給大家看~~~~不要不要怕他-因為他做了違法的事--他絕對會怕....請大家看到了話快點報警抓他---去年他也來抓我養的狗.而且差一點就抓到後來被發現才沒有抓成功..差一點扁他.. 這也有可能是他的同夥****只是抓狗的話就這死老頭我看最多次..這也為什麼我一直強調---拜託了 請大家有愛心一點 他如果沒有被抓到可能都不得安寧
訪客
 

文章訪客 » 週日 9月 03, 2006 10:09 pm

掛牛頭賣狗肉 火鍋業者遭法辦 【94/01/25 華視】

冬天吃牛肉火鍋應該是很過癮,但是在雲林卻有一家掛牛頭,賣狗肉的火鍋店,家畜疾病防治前往檢舉,當場查獲的八條小狗、狗肉鍋及刀具,不過業者態度惡劣,還大罵辦案人員,滿街都是火鍋店,偏偏只抓他。


  在斗六市郊破獲掛牛頭賣狗肉的牛肉火鍋店,林姓(哲男,33年次)負責人在防治所人員問話過程不但不配合,還斥責辦案人員為什麼不抓別人要抓他,最後在火鍋店內查獲的八條小狗、狗肉鍋及刀具,全部被防治所沒入,林姓負責人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。


  位在斗六市文化路市郊的這家牛肉火鍋店,雖然沒有招牌,但仍在路旁擺上牛肉火鍋的牌子,平常也都有抓狗者固定到店內交狗。疾病防治所人員會同轄區員警到店內稽查時,林姓業主起初不僅矢口否認,就連狗隻來源及流向都不願交代,到最後不得不承認宰殺狗隻後,卻大罵起稽查人員,甚至質疑稽查人員只抓他,不抓別人,完全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,最後還說隨便稽查人員怎麼寫,反正他簽字就是了。


  林姓業主在店後方放置大型狗籠,而且直接就在狗籠旁邊操刀,衛生環境相當差,不知情的民眾如果到店裡頭消費,不僅吃到的不是牛肉,更可能因為處理過程,衛生環境欠佳而吃出病來。(廖學賢) 在提供一份給大家看
訪客
 

文章訪客 » 週五 9月 15, 2006 8:06 pm

絕對不能讓那種人逍遙法外
訪客
 

文章訪客 » 週日 11月 12, 2006 10:04 am

這個人抓狗己經好久了. 幾年前被我的鄰居告.那時他還騎機車,我直接把他的輪胎漏氣,幾次之後就不敢出現在我家附近 現在也請大家好好整他. 他自知理虧不敢跟你爭的,只敢夾著尾巴跑
訪客
 

文章認養狗 » 週六 9月 13, 2008 11:27 am

請務必將此人繩之以法!!拜託你們!!

轉貼自防治所網站!! 請大家把下列訊息抄下:

一、若發現不肖之徒從事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行為或用途時,則請你來電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第五課05-5322905,提供詳細資料如檢舉人基本資料及詳細抓狗人資料(如車牌號碼、姓名、住址、宰殺地點和時間、連絡方式等),以便本所辦理稽查。
二、目前大多數民眾已普遍知道宰殺犬隻是非法行為,所以請您再詳查一下,確定是否是屠狗情形,因違法行為必須有事實與證據認定,才能依據違法事實將宰犬之人給予處分。

http://www4.yunlin.gov.tw/livestock/home.jsp[/b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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