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 ㄚ宏 » 週二 9月 27, 2005 4:21 pm
其實很多是路霸的問題....
之前有聽過斗六市公所的員工說,劃線是警察局的事,管理是市公所,路權是縣政府
已經給警察局劃停車格的費用,但是也不劃,因為怕民眾及議員的抗議及施壓...
偏偏取締又是警察局的事....整個像是個循環,大家把皮球踢來踢去....我看以後就
組個雲林縣市政府足球隊來參加奧運吧...
想想,如果停車收費格會有哪些好處呢??
1.民眾亂停的機會不多了,且不會停很久,這樣店家抱怨會比較少!!
2.路壩減少,因為不能在停車格上放路壩!!
3.市政府收入增多,且可增加收費員的就業機會!!
4.公有停車場可以順利招標,因為如果停公有停車場費用較便宜!!
以上是極有可能的好處,但設了停車格有哪些缺點呢??
1.某些路壩所有人不能使用路壩密技,侵占路旁的停車位,就是既得利益者!!
2.拖車機會減少,拖車場可能生意變差
3.公有停車場使用率變高,蚊子的棲息場所減少...
在民眾看起來很簡單的事情,很多都要把它稿的很複雜,這樣有比較好吧...
英名的政府啊...多站在民眾的立場考慮吧...
拿出公權力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