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家樓上是專門陳租給別人.大概十一月初有人說要租.是做保險的沒有多久就搬進來了.雙方都談好了.也就是在契約上簽了半年的時間.後來才過了一個月多他們就說他們不租了.原因是應為之前幫他們看房子的其中一個員工他不做了-他們的公司也就是原本在台中.現在這裡就是他們的分公司.就說要收起來..當初他們要租時跟我們要求東要求西.一下說要幫他們用冷氣.一下又說要幫他們裝新的窗簾.因為那時我們還有考慮過他們不知會租多久.所以我們就沒有幫他們裝冷氣.有請人來重新裝窗簾還幫他們把牆壁重新粉刷過.這些的費用都是我們出的.他們今天打電話來時就跟我爸說他們這一二天就會搬走.我爸就說當初你們要來租時叫我們用這個用那個.而現在就一句不租了..
~可能快倒了真他媽的超不爽.怪就怪我爸他當時契約沒有寫的祥細.想說他們公司那麼的大因該不會...從來我們租給別人也從沒有遇到這種事情..而現在連押金我們還要還他們真是有夠
請大家保險不要保興x人壽他們真是有夠爛.過份的事他們打電話來只說契約上有寫要搬的前一個月會同知.真是欺負老實人